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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交警曝光十二月份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依据公安部139号令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本次通报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2017年9月16日15时许,马某平(身份证号码410527********2017)驾驶车牌号为豫EG***6小型轿车,沿葛嘴302省道汤阴县任固镇菜市场前,造成人员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某平逃逸,构成犯罪。

2019年8月17日6时40分许,张某顺(身份证号码410527********2013)驾驶三轮摩托车沿南西线由南向北行驶至豆公镇神标村路口处时,与一骑自行车老人发生接触相撞,造成骑自行车老人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顺逃逸,构成犯罪。

2018年7月14日0时许,牛某(身份证号码410522********0313)驾驶豫EE***5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安阳县姬珠线(辅岩路)3公里与松涛路交叉口西侧左转弯时,车辆行驶到道路北侧,与由东向西尹某庆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尹某庆受伤。事发后,牛某让尹某庆顶替其充当肇事司机。牛某逃逸,构成犯罪。

2018年1月31日6时许,高某印驾驶车牌号为豫E8***6大型汽车,沿许昌市襄城县徐西311国道418公里800米处,造成人员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高某印逃逸,构成犯罪。

饮酒、醉酒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2018年6月5日2时许,华某和(身份证号码410522********5531)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阳县崔家桥西曹马村路段,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人员受伤事的交通事故,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