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汾阳交警事故科雷霆出击,缜密侦查再破获“2 ,9” 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汾阳交警事故科雷霆出击,缜密侦查再破获“2 ,9” 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近日,按照局党委及大队2018年春运安全工作整体部署,为了人民生命财产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事故科制定了全新的工作方案。做到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侦办,务实实处一针见血。经过事故科全体民警共同努力。历时16 小时侦破一起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8年2月9日17时20分许,我队接到报警称汾阳市冀孝线4KM+100M处(唐兴庄村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请求出警。接报后,我队民警张毅、郭颖说、魏文斌在事故科科长王浩志指导员党虎生带领下赶赴现场,迅速开展了现场勘查工作。经初步勘查,现场有一辆三轮车,经阳医院医生确认受伤人员已经死亡,肇事车辆逃逸。随即王浩志将案情分别向大队长候永清、大队分管领导王和兵作了详细汇报,候永清大队长要求加大警力、快速破案。大队分管领导王和兵亲自到达现场并组织进一步的现场勘查。经过深入仔细的勘查后发现地上有部分小车碰撞残留的碎片,三轮车左后侧有明显碰撞的痕迹。勘查现场完毕后,我科民警在现场进行短暂交流,快速制定破案计划,迅速展开肇事车辆及肇事人员身份信息确认工作,并通知辖区秩京中队在相关路段进行围堵肇事车辆。随后我事故民警相继调取附近村内监控视频资料十余户,冀村派出所监控以及大队监控视频资料进行分析研判,结合现场勘查助验情况,比对现场留下的碎片,通过大范围走访调查,最终确定逃逸车辆为黑色大众朗逸小型轿车,车牌号码晋A1496 R,同步锁定肇事逃选嫌疑人王某新。随即民警连夜前往3 罪嫌疑人王某新家中,但其已闻风外逃。我民警通知其家属,经过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于2月10日上午9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新在其朋友陪同下到我队投案自首。经审讯,嫌疑人对自己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与被害人冯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将冯某及电动三轮车撞至唐兴庄桥下。造成冯某当场死亡,随后为逃避法律处罚而驾车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从案发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我队严格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办理交通事故程序规定执行任务,仅用16小时使将案件成功侦破。

展开剩余16%

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新(男,1990年8月23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冀村镇唐兴庄村人)已被我队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通讯员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