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交管大队疫情期间多措并举加强春季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为确保民警在疫情期间执勤执法中自身安全,提升执法质量,丰镇市交管大队要求各中队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疫情期间春季执勤执法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
一、提高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大队切实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要求各中队把安全教育列入每天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民警开展安全培训,认真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安全防护规定,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严格遵章意识,教育民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杜绝麻痹大意,克服侥幸心理,在执勤执法时多一分小心,多一分警惕,认真地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二、提高民警自我安全防护能力。针对辖区路面的实际情况,大队不断强化民警自我安全防护教育训练,正确掌握安全疏通、引导、处置交通道路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加紧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情况的实战演练,使其了解掌握在处置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民警的合理站位、车辆的安全停放、注意事项以及警示标志的规范设置等内容,坚决遏制因自身查处、指挥不当而引发自身安全问题。
三、提高民警自我安全防护实效。大队定期对民警的反光背心、手持发光棒、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反光锥桶等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民警的自身及车辆安全防护装备齐全有效,严禁民警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情况下执勤执法。对损毁的装备及时维修,不能维修或配备不到的及时上报支队,切实落实装备保障,最大可能地保证民警自身安全。大队从细节方面入手,从小事细节中筑牢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使全体民警、协管员时刻紧绷安全防护这根弦,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四、提高民警现场安全防范水平。大队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工作,非紧急情况,优先考虑自身的安全,不得随意拦截车辆,实行交通管制时,按规定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特别是遇到紧急突发的事件时,既要反应迅速,又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报告情况,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等。(靳飞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