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圣:扶不扶经不起再折腾
安徽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在等到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并没有画上句号。9月23日,女大学生小袁向安徽省淮南市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复核申请。工作人员对小袁表示会按照工作程序处理此事,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答复。(9月24日北京青年报)
当事女大学生小袁在申请复核的同时,更新微博首度发声,公示自书影印件连发五问质疑警方“多方取证”:“我做错了吗?”,使本已渐淡的事情又再度热起来,也让人们更加特别期盼代表事实的最公正的声音。
对于小袁微博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释――“多方取证,我离老人最近,虽然老人身体有病,走路摇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说是肯定是我的后车轮接触到了老人导致摔倒的”,并没有写在《事故认定书》上。北青报记者致电淮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表示, “那是小女孩说的”“我们已经下达了《事故认定书》给她,那个才是具有法律权威的。上面说了她为什么负主要责任,老人为什么负次要责任。她说的那个解释,也许是别人私下跟她说的,也许是她自己说的,那都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她说警察这样说了,那她可以拿出证据来。”
我们相信法律也相信淮南警方。不过小袁和桂老太收到的《事故认定书》都未详细说明事故认定的核心证据也是事实。而警方说“我们肯定是有证据的。如果他们最后提起民事诉讼的话,我们也会向法院提交我们的证据。”笔者想不通的的是,既然警方在双方的“认定书”中明确写了小袁和老人双方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为什么却不写出证据呢?为什么非要等到提起民事诉讼时才肯提交呢?试想,如果有铁的证据在前,小袁还有必要申请复核吗?社会上还会出现种种质疑吗?同时不也能更好地自证淮南警方的调查的确全面细致,认真务实吗?现在出现这样的波澜,笔者不想去揣测淮南警方的调查手法或取证方面是不是存在问题,但至少可以说淮南警方出具的这份《事故认定书》在表达上,对平息事态促进和谐的帮助是负面的。
近年来为何屡屡出现老人摔倒,路人不扶不管的社会陋相,甚至出现“我不会讹你们的呐喊”时人们也无动于衷。很大程度上是做好事者因于法律的公正迟迟不出现,或者代表公正形象的执法部门往往做得不是十分的妥当。以至于做好事者常常要蒙受不白之冤,不仅是钱物受损,甚至要在一段时间内承受无形的舆论压力,不得不辞职,转学,乃至举家搬迁。
说句实话,今天小袁同学再度较真,真怕警方的调查和责任认定确有瑕疵。五日时间并不长,倘若一旦复议推翻已有的结论或发回重查,那是不是对正义和善良又是一次无情的打击,对警方的公信力又是一次严酷的摧残呢?但愿淮南警方的认定无可辩驳。
已经够呛的扶不扶,经不起再折腾啦!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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