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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起,宁波恢复中心城区禁货管制,轻微违法不罚取消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今天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交管服务措施”进行部分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包括“自3月24日起,恢复我市中心城区新四禁方案中关于禁货的交通管制;即日起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即日起有序恢复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服务窗口”三个方面。

3月24日起,宁波恢复中心城区禁货管制,轻微违法不罚取消

  2月14日,宁波交警部门发布“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交管服务十条”,其中“临时放宽中心城区禁货管制”“对轻微交通违法不作处罚”等措施备受关注,“为企业复工包车提供交通保障服务”“为复工企业、规上企业提供上门服务”等措施,也在疫情期间为广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便利。

  据了解,疫情期间,虽然宁波交警对轻微交通违法不作处罚,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旧严格执法。

  1月25日至3月15日,宁波交警共查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16379起,超速3121起,酒后驾驶75起,醉酒驾驶86起。

  面对城市交通逐步恢复,尤其是面对市民呼声较高的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将加强对酒驾、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的整治。

  据了解,除今天发布通告调整的部分措施外,《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交管服务措施》继续执行。

  新闻多一点

  宁波交警2月14日发布《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交管服务措施》主要内容:

  开设企业复工复产交管业务24小时服务电话;

  发放三类防疫卡点免检通行证;

  高速公路收费站设企业包车班车、货运车辆专用通道;

  临时放宽中心城区禁货管制;

  为企业复工包车提供交通保障服务;

  为复工企业、规上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对轻微交通违法不作处罚;

  扩大应急窗口服务范围;

  AB类驾驶证审验教育网上办理;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先撤后处。

  中国宁波网记者 杨公允 王晓峰 通讯员 周瑾 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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