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智”行 长兴法院执行不停步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俞冲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与当事人接触多、外出多的法院执行工作不同程度受阻,部分执行手段无法施展。特殊时期,如何做到执行不停步、权益实现不停顿?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依托“信息化+网格化”,通过线上线下双轨“智”行,深化执源治理,确保疫情防控和办案主业两手抓。今年2月以来,长兴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16件,结案300件,执行同期结案率、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多项关键数据保持高位,领跑全省。
对外建立协作“续保”不断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冻结期限届满需要续冻的,相关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热线电话、工作传真、微信截图、邮寄交换等方式畅通“不见面”办理渠道,及时办理。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查封登记续封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
节后返岗,长兴法院第一时间与不动产中心、银行金融机构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特别协作机制,最大限度推进续封续冻网上对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提早谋划、落在实处,确保疫情期间财产“不脱控”,长兴法院积极对接促成的特别协作机制,体现了《通知》精神。
“防疫期间,我们要求干警及时排查梳理涉及时间节点的急需办理事项,其中问题最大的就是执行中有一批保全案件即将到期,续冻续封存在难题。”长兴法院院长潘轶华说。为此,长兴法院主动与多家单位对接,签订合作备忘录,明确联络专员,建立协作机制,做到疫情期间为当事人权益“续保”不间断。
“你好,麻烦办理下查封。”3月2日上午,长兴法院执行网络查控专员姚奇在手机上通过政务平台,向不动产中心联络员发送了一份对被执行人钱某名下所有不动产进行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几分钟后,不动产中心就完成了审查及办理。
“目前,依托‘总对总’‘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我们执行网络查控小组在多数情况下可以线上对被执行人财产发起查控。但县域不动产的查封、续封、解封等仍需线下登门办理;部分银行账户因各种原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临柜办理的需求。”长兴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
财产查控是执行工作的核心,是案件能否执行到位的关键一环。疫情期间,如果不能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很可能给被执行人可乘之机,存在财产转移的风险,最终让申请人权益受损。
协作机制明确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续冻、解冻或不动产查询、查封、续封、解封,确有现场办理需要的,由承办人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本单位联络员后,由联络员通过政务平台发送给协助单位联络员予以办理,协助执行事项完成后,相关反馈信息、送达回证也由两方联络员通过政务平台予以交换。
截至目前,长兴法院已通过该机制完成不动产查封33件,冻结银行账户15个。
对内优化资源团队不松散
疫情当前,很多执行工作无法开展,是否意味着没事可干?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为确保在特殊时期调动起每一位执行干警的作用,长兴法院迅速调整思路,全面梳理案件,有针对性地整合调配优化人力资源,临时成立立案、查控、筛查、线下执行、财产处置、信访接待六大团队,全局一盘棋,精准发力,集中开展低风险执行活动。充分发挥“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作用,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制度,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
2月13日,线上立案团队通过移动微法院立案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随后,这起案件迅速流转到查控团队,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上查控系统以及不动产中心、车管所等专线查询,查控团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随即被分至线下执行团队。“以往案件分到承办人手上后,由承办人单线开展工作。疫情发生后,所有需外出执行的案件统一交由线下执行团队,分片区在集中时间段内开展执行,大大减少了执行干警外出次数。”长兴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团队协作办案,案件快执快结,实现疫情期间执行效率不下降,案件执结周期不拉长。
线上智能加码力度不减轻
“这是我们即将推出的一套小户型商品房,位于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新城丽景小区。一起去看看房屋内部怎么样……”一场“无接触”视频看房正在进行。视频中的“带货主播”是长兴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团队的成员。
与其说线上无接触看房是疫情之下智慧执行的一次“加料”,不如说疫情的突袭是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运用的一次大考。长兴法院将大量执行工作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有效打通空间距离,彰显执行智慧。
2月10日以来,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线上立案161件,依托“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完成线上查询270多件次,网上执行保全61件,冻结金额278万元。
2月27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民按时进入移动微法院,承办人员对其进行了线上约谈,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当日一次性支付3.5万元的部分执行款。几天前,王某民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传票上写着“限于2020年2月27日前通过移动微法院与法官联系”,上面还清晰地备注了移动微法院的使用方法。
为避免接触,长兴法院制作疫情期间专用传票,变传唤被执行人到院为按规定时间进入移动微法院上线。通过移动微法院,一件件执行案件通过一根网线达成了和解或成功实现执结。
2月14日,承办人员运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冻结扣划。第二天,被执行人浙江某建筑公司就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线上履行了全部执行标的额,长兴法院第一时间通过“一案一款”线上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申请人浙江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拿到100多万元执行款,很快复工生产。“原以为疫情期间,我们的案子要搁置一段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感谢法院神速执行,为我们复工创造了条件。”企业负责人向承办法官打来感谢电话。
线下“驻庭+网格”执行不松劲
疫情期间,不少常年在外的被执行人此时正在家中,对法院执行工作来说,亦是“危”中有“机”。
长兴法院通过“驻庭执行+网格执行”模式,利用被执行人居家之际,由线下执行团队牵头,联合5个派出法庭的驻庭执行员和各村(居)网格员,分片区排摸被执行人情况,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查人找物的优势,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居家,由“两员”先查其“健康码”,对于“绿码”被执行人则传唤至村委会、辖区法庭或卡点进行执行约谈、送达文书等。
据了解,“健康码”是以真实数据为基础,运用大数据后台生成的“一人一码”,可作为个人在当地出入通行的一个电子凭证。长兴法院将“健康码”运用到线下执行中,确保安全、执行两不误。
常某是家住长兴县虹星桥镇高地村的一名被执行人。常年隐匿在外躲避执行的他,今年春节期间回到老家后处于居家隔离状态。2013年,常某开车与驾驶非机动车的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并致王某瘫痪。从那时起,王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长兴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未能实现案件全部履行到位。虽说通过司法救助手段已一次性向王某发放了一些救助金,但长兴法院始终没有放弃该案。通过高地村网格员掌握的常某14天隔离期限解除后,线下执行团队立即通过网格员将被执行人常某传唤至高地村村委会进行约谈,当天就执行到位4万元。
推行“驻庭+网格”线下执行以来,长兴法院已通过“两员”查找到17名长期在外隐匿的被执行人,线下约谈“绿码”被执行人22人,当场扣押车辆3辆,执行到位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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