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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男子替酒驾朋友顶包帮其骗保获刑二年

  原标题:男子替酒驾朋友顶包帮其骗保获刑二年

  正义网南通7月5日电(记者 徐德高 通讯员 佟健轩)朋友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出于“义气”试图帮其顶包,最终却把自己也搭进来了。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通州区法院一审以保险诈骗罪、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小陈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现年30岁的小陈是通州区五接镇人,高中毕业后,先后在四川、昆明、南京等地的船厂里做电焊工,2008年,小陈又回到通州老家,在当地的一家船厂工作。2015年,小陈因身体不好,便一直在家休息。期间,他认识了朋友王军(另案处理),王军是当地一家公司的总经理。

  2016年1月3日晚,小陈、王军还有另一位朋友老杨相约在五接镇的一家餐馆吃饭,期间王军和老杨都喝了酒。到了晚上10点多钟,三人吃好饭欲准备回家。这时,王军便提出由自己开车送小陈和老杨回家,于是,小陈坐在驾驶员后面的位置,老杨坐在副驾驶后面的位置。当车子行驶到当地的某一公司门口时,王军突然与对面行驶来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了碰撞,而后,王军的车又撞向了马路边的铁架子,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通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军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且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小陈身体不适,当晚,王军就首先陪同小陈去医院看病疗,在医院检查期间,王军担心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遂多次请求小陈帮其“顶包”。起初,小陈并不同意,后耐不住王军多次的请求,且其认为王军是因为要送自己回家才会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于是出于朋友间的义气,小陈就答应了王军的请求。两人从医院回到事故现场后,小陈遂向处理该事故的交警表示,当时是自己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见小陈答应给自己“顶包”,王军又心生一计,心想既然小陈已经帮忙“顶包”了,那这个交通事故就不是酒驾引起的,如果联系保险公司,还能获得一笔赔偿金呢!于是,到了第二天,即2016年1月4日,王军就拨打了设立在通州区的某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并在电话中谎称当时是由小陈驾驶的。而后,小陈在面临该保险公司的询问时,也一直谎称当时是自己驾驶的车。

  企图瞒天过海的这两人最终没能逃出办案人员的“火眼金睛”,随后,公安机关在细致侦查过程中发现,王军才是涉案车辆的真正驾驶人。随即,公安机关便将王军、小陈两人传唤到案,两人到案后,均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起替酒驾朋友顶包骗保的案件也终于水落石出。(上述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sf_liu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