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沪昆高速事故追责:两交警玩忽职守被判有期徒刑3年
更新时间: 2020-03-23 09:32 热度: 787°
【沪昆高速事故追责】2014年7·19沪昆高速54死特大交通事故追责,两名当时处置这起事故的高速公路交警,因前一起危化品事故未及时分流,被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4年7月19日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万元。
事后的调查显示,在这起特大事故发生一个多小时前,距离事发地约3公里处发生了另一起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的处置不力才间接导致了随后发生的“7·19”爆燃事故。日前两名当时处置这起事故的高速公路交警,被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沪昆高速特大事故致54死
2014年7月19日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万元。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轻型货车追尾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所致。
案发前陈刚是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原中队长,周磊是原邵怀大队干警。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湖南隆回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的一审判决,披露了“7·19”爆燃事故的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