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交警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十条“交通禁令”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熊伟 陈霞
随着十堰市部分企业复工复产,为防止酒驾、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有效预防交通事故。3月16日,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发布了十条交通禁令,从17日起,十堰交警组织全警上路,严格交通安全管控,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执勤点,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疫情期间全市交通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图为十堰交警正在夜查。
通告称,禁止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禁止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禁止使用过期临时号牌或者假牌、套牌;禁止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超速,禁止驾驶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禁止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违法连续变道;禁止机动车违法闯红灯、违法逆向行驶;禁止疲劳驾驶,禁止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禁止摩托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压线横穿、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禁止非机动车违反禁令上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禁止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查处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十堰交警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为不放松。
从3月16日开始,十堰交警全警上路,屯警路面,见警灯、见警察。机关民辅警加大下沉力度,除留值班和窗口人员外,全部警力下沉一线,屯警路面,配合城区7个路面大队,在各个交通路口、重点路段、易拥堵点段值守,指挥疏导,同时支援路面大队开展夜查。各大队除窗口工作人员以外,全部上路执勤,依托交通岗亭在城区主要交通路设立检查点,职能由以前的查通行证,处罚建反通告出行 的车辆,转为查酒驾醉驾、夫证、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上,全力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
3月15日晚,十堰交管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次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当晚查获饮酒后驾驶23期,涉嫌醉酒后驾驶9起,无证驾驶6起。自3月15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000多起,其中酒驾71起,醉驾15起,无证72起,形成民严查严管整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局长高卫东提醒,当前疫情警报仍未解除,广大市民非复工复产、购买生活物资需要,尽量少出门、少开私家车、不聚会,开车上路切记莫酒后驾车。交警部门坚持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管控两手抓,不管任何时候、任何特殊时期,对酒驾、无证、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决不会放松,持续保持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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