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
更新时间: 2020-03-23 12:40 热度: 1119°
“义马市千秋路老干部活动中心西侧路口处,一辆两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逃逸,请出警!”
接到指令后,义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经现场初步调查,得知事故报案人李某,驾驶小型豫M808xx号牌轿车由南向西行驶,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看了一眼被撞的轿车,迅速向南逃逸。报案人惊恐失措,未及时关注肇事车辆和驾驶人的外部特征,无法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为尽快将肇事逃逸者绳之以法,办案民警依托“科技警力”,迅速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监控,经过数小时比对核查,最终锁定一辆无号牌两轮山地越野摩托车,摩托车前挡风上贴有“75”字样。依据这条信息,办案民警紧急追踪,于当晚8时左右发现该摩托驶入义马市朝阳路470道口。道口里边分布着两个家属区和一个工厂,由于没有监控,民警遂对家属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最终在一个楼道内发现藏匿的“75”肇事摩托车。
经查,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核发牌证上路行驶的两轮山地越野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因无证、无牌、未佩戴安全头盔、肇事逃逸,将受到法律严惩。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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