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当庭调解过付赔偿款 互联网法庭20分钟结案受好评
“你们高新区法院处理案子怎么这么快?我一趟垃圾还没收完呢!”2月23日,淄博高新区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被告王某某在自己工作岗位――垃圾收纳车上参加了这次庭审,20分钟后双方就达成和解。
2019年11月8日,王某某驾驶垃圾收纳车顺柳泉路由北向南行至英才路口时,与前方停车避让其他车辆的轿车尾部相撞,轿车又与张某驾驶的由肖某乘坐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车辆受损,张某、肖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及肖某多次入院检查治疗,要求王某某赔偿其医疗费用,但因双方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
考虑到当前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人员聚集,法官助理与双方进行协调,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网上审理。承办法官在开庭之前就与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并指导当事人准备开庭相关材料,安排开庭时间。
在技术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承办法官在法院,被告在垃圾收纳车上,通过网上审判平台连线,案件如期开庭。在线质证,互动调解,征询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某当庭过付赔偿款,并出具和解协议书,案件顺利履行完毕。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淄博高新区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法官指尖办案,当事人线上调解
“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跑出办案加速度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