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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执行!遵化开展长期交通秩序整治_遵化_唐山环渤海新闻网

  3月18日,遵化市发布《关于开展长期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原文如下: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遵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长期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确保人行道畅通有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交警大队将联合开展长期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治理重点如下:

  一、机动车在主次干道临时停车必须在指定停车场或者统一规划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顺向停放、按位停放、严禁压线、逆向停车,车辆首尾一致、排列整齐。

有序停放

顺向停放

严禁压线

  二、所有非机动车严禁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店前停放要在专用停车泊位内整齐有序摆放。沿街各单位及商户要按照“门前五包”要求,维护好门前交通秩序。

非机动车严禁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整齐有序摆放

  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严禁占用盲道、绿地,公交车(出租车)停车位停放车辆。

严禁绿地停车

严禁盲道停车

各行其道 保证畅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道路上擅自设置、撤除、占用停车泊位;禁止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设置障碍。

严禁在停车位设置障碍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违规停放车辆的,将依照法律法规采取贴单、录入公安交警系统、清障车拖移等处罚方式,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对违停车辆进行现场拍照,固定违规证据后录入公安交警系统,处以100元罚款;对于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占用盲道,人行道等乱停乱放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在公园、广场、绿地等地乱停乱放车辆进行顶格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0年3月19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