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赔不合理!点赞湖南法院,平某保险请履行合同
近日朋友圈有个关于平某保险理赔的内容,大致是:该公司员工车祸身故,围绕这件事员工方家属展开的维权之路。
其中该保险公司主要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违背客观事实,不能作为判令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依据。同时以一份有争议的司法鉴定结果为依据,说该员工存在酒驾。
笔者认为,无论是谁的观点,都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去评价而不是仅仅以某一方的观点为依据。在后来判决书里面,人民法院的审理及调查恰好印证了这个观点。
保险公司所认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违背客观事实,不能作为判令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依据。
法院怎么看?
法院认为,被告保险公司并未提交有效证据达到能够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不真实的状态,根据相关解释条款及法律,法院依据事故认定书认定案件事实,对被告保险公司提出的抗辩意见不予支持。
比较直白的说法就是保险公司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违背客观事实,但不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所以法院不支持。
这个比较好理解,就是不能只说观点,需要有效的证据来支撑观点
关于该保险公司抛出的酒驾观点,法院怎么看?
首先,双方合同的酒驾成立的条件系:被保险人的驾车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其次,本案中,交警部门通过调查,检验并未依法认定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最后,故被告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其抗辩,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通过以上看来,关于保险公司所抛出的酒后驾驶观点,通过交警部门的认定是不存在的。
这样看来,是否很容易能够让该保险公司履行合同?
事情在2017年初发生,2019年4月21日一审第一次判决,保险公司不服,上级法院打回重审,2019年12月20日再一次判决,两次判决观点一致。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家属遭受了什么样的磨难我们不知道,但是很直观的感受是该保险公司的理赔之路真漫长。
同时也可以看到,司法公正让每一种观点都能在法律的准绳下得到正确合理的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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