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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清明节暂停现场祭扫!

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
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昌南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城市公墓区现场祭扫活动。自即日起至4月10日,全市城市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各烈士纪念设施暂停组织集体共祭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

  二、有效管控零散祭扫行为。各县(市、区)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历史埋葬点祭扫人流量提前进行科学研判,制定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采取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扫码通行、分时分段等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提供现场祭扫服务。

  三、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各城市公墓区要组织人员对本公墓区内所有墓地进行整理、清扫以及集中代为祭祀。各县(市、区)针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历史埋葬点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依法有序开展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三禁”工作,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严防发生火灾、踩踏、交通事故等。

  四、倡导新型祭扫方式。倡导通过小规模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为革命先烈留言以及撰写纪念回忆文章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

  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各县(市、区)要大力宣传当地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管理的政策措施,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从严律己意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带头做到绿色、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

  六、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县(市、区)要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城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疫情防控、交通疏导、祭扫管控、秩序维护等。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地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清明节期间,各地民政部门要按要求将祭扫有关数据通过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逐级上报。

 

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