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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一季度4起较大交通事故

原标题:河北通报一季度4起较大交通事故

长城网4月7日讯(记者蔡洪坡)4月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0%、36%,但3月份发生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占一季度的50%。为警示提醒,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今年发生4起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酒驾醉驾等违法的严重危害。

雄安新区雄县“1·25”3人事故。2020年1月25日20时许,驾驶人刘某海超速、醉酒驾驶冀J9JJ08小型汽车,沿雄县昝岗镇天使大道行驶至舒悦快捷宾馆西侧时,车辆失控碰撞道路南侧路灯杆后,与宾馆前停放的渝A733D9小型汽车和冀FN762G小型汽车碰撞后侧翻,造成3人死亡。

石家庄交警开展查酒驾 资料图

石家庄藁城区“1·30”3人事故。2020年1月30日14时许,驾驶人杨某波疲劳驾驶冀A675AL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外环路行驶至藁贾路道口处时,与C5765Q小型轿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承德平泉市“3·7”4人事故。2020年3月7日17时许,刘某繁超速、醉酒驾驶冀H15966小型轿车,沿原G101线行驶至平泉市卧龙镇赶瀑河子村路段时,车辆驶入逆行与冀H3532E小型轿车相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

唐山曹妃甸区“3·26”5人事故。2020年3月26日19时许,驾驶人王某志驾驶无号牌自卸货车(超载)沿华夏道行驶至,曹妃甸区相变科技有限公司门口左转弯时,与冀HBR501小型轿车相撞后起火,造成5人死亡。

通报的4起事故中,2起事故涉及醉酒、超速违法行为;1起事故涉及疲劳驾驶违法行为,1起事故涉及无牌和超载,存在酒驾违法的事故占比50%。

3月30日,我省开启为期50天的“春季整治交通秩序行动”,重点针对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一定要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