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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车发生事故竟然逃逸!江门小伙看到处理结果后悔了

原标题:首次开车发生事故竟然逃逸!江门小伙看到处理结果后悔了

南都讯 江门台山男子陈某第一次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惊慌之下,他驾车离开现场,以为能瞒天过海,却没能逃过监控。4月2日,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侦破一宗肇事逃逸案,陈某肇事逃逸将被处罚款,记12分,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肇事车辆停在农田边

3月30日上午,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汶村中队接到一名事主报警称,停放在海宴镇海滨华府小区路段边的小货车被碰撞,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民警到场勘查发现,被碰撞的小货车左后方损毁,车辆被碰撞推行后右前方撞上路边店铺卷闸,此外没有留下更多有效线索。

视频监控拍下了嫌疑车辆

办案民警走访周边群众,未收集到有价值的信息,但通过广泛调取周边视频监控进行排查分析,发现一辆粤J号牌得小汽车有重大作案嫌疑。由于多次致电车主陈某(男,35岁)均无法接通,民警于是上门调查。

停在田边的嫌疑车辆覆盖了塑料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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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某住处,民警发现附近农田边停放了一辆覆盖红白蓝塑料布的小汽车。民警揭开塑料布,发现正是嫌疑车辆,该车右前方有明显碰撞损坏痕迹。通过进一步比对,证实该车正是肇事逃逸的嫌疑车辆,然而车主陈某不在家中。民警向在场的陈某亲属和村干部申明有关法律法规后,敦促陈某尽快到案配合调查。

首次驾车肇事就被记12分

迫于法律的震慑和警方的加紧追查,陈某于3月31日早上前往汶村交警中队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陈某自称,这是他第一次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惊惶失措之下,做出了逃逸的违法行为。

肇事者和肇事车辆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驾驶人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得知这一结果后,陈某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