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刺伤妻子后车祸身亡,被告死亡后能被起诉吗
一、湖南男子刺伤妻子后车祸身亡,被告死亡后能被起诉吗
3月25日,湖南省湘乡市公安局官方发布一则警情通报,通报称3月24日上午,在湘乡区域内发生一起案件,一名女子吴某被人持刀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经初步核查,受害人吴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系夫妻关系,3月24日,二人因婚姻问题发生争执,王某持刀将吴某刺伤,后驾车逃离现场。吴某经送医院救治,生命体征平稳。当日下午,王某驾车行驶高速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二、刑事案件的被告死亡后还能被提起公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死亡后,是不能被提起公诉的。在本案依然处于依法办理阶段,而犯罪嫌疑人王某已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王某的犯罪行为可以依法不起诉。
三、在民事案件中,被告死亡后还能被提起诉讼吗?
民事案件的处理与刑事案件的处理并不尽相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