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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应该如何回避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1、提车熄火查状况。

  车辆发生刮擦事故,应该立即选择合适地点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关掉车子的引擎。在特定情况下应准守特定情况下的规定,如夜间还要开示廓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基本信息要记录。

  记录双方车辆信息与车主信息。记录下双方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等信息都是必要的。推崇的做法预先印制好一些表格,以备作发生刮擦事故的协议用,省事省力。

  3、人员伤亡先报警。

  确认双方人员安全状况。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是当事人应立即报警的情况之一。若刮擦事故中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应当立即报警。对于不属于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必须报警的八种情形的,并且无大碍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自行达成协议,快捷处理。

  4、车辆损伤要取证。

  查看车辆状况,应用数码工具记录现场情况是得当的做法。比如应用收据的拍照功能、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对刮擦部位、车况进行记录。通常是要对车前、车后侧、碰擦部位等进行多角度拍摄。拍摄画面最好有反映双方当事人都在现场的取景。

  5、责任认定要明确。

  判定责任,达成协议。常见情况有: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前车的,后车担责;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的,变更车道方担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正常放行的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转弯车担责;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未让方担责等等。根据规则迅速判定责任,达成协议。

  6、车辆定损便理赔。

  先去保险理赔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损。在之后的修车程序中要保存好修车发票。凭修车发票等有效票据获得相应的保险赔款。

交通事故中应该如何回避

  二、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中应该如何回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