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处理有什么后果
一、交通事故不处理有什么后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如果对方迟迟不处理,可以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二、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
1、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1)交警固定现场证据,当事人撤离现场;
(2)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
(3)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
(4)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2、事故严重,一般程序。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时间限制。区分下列情况具体确定:
(1)现场调查的,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2)肇事逃逸的,自查获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
(3)需要鉴定的,自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