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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中需要医院哪些手续

  一、交通事故诉讼中需要医院哪些手续

  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诉讼中需要医院哪些手续

  二、交通事故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1、合理选择受诉法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仅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

  2、做好诉前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好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大多是保全车辆),不能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能消极等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因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受害者的治疗费用、受损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3、合理选择被告。

  在诉讼中,被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起诉的被告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具体来说:首先,应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告漏,为避免在执行时遇到肇事司机“携款潜逃”,特别是在起诉时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紧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被告,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有保险,保险额是多少都是诉讼要考虑的问题,应尽可能选择赔偿能力较强的被告。最后,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受害人有选择提起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客运合同违约之诉的权利。选择不同的法律适用,其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因此应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被告。

  4、要求同命同价的技巧(法院一般不支持)。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交通事故诉讼中需要医院哪些手续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