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包括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包括哪些
1、遇到道路交通事故,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冷静,利用电话、手机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应拨打12122)和120急救中心报警电话。
2、报警时要说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的大致情况;在交通警察到来前,要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物品;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当事人不要与车方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遇到肇事车逃逸时,要记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及特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为侦破工作提供依据和线索。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4、遇有交通人身伤亡事故时,在无人救助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以免再次受伤;暴露的伤口要尽可能先用干净布覆盖,再进行包扎,以保护好伤口;利用身边现有的材料如三角巾、手绢、布条折成条状缠绕在伤口上方,用力勒紧,可以起止血作用。
二、驾驶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立即停车。凡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肇事后逃跑,甚至置伤亡人员或国家财产于不顾,只为逃脱个人罪责而跑掉,是严重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极不人道的违反社会公德的恶劣行为。事实上,在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现代公安手段面前,跑是跑不掉的,只能躲避一时,结果是受到法纪的加重处罚,所以驾驶员肇事后必须马上停车。
2、立即抢救伤员和物资。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死亡人员,确属当场死亡而无丝毫抢救希望者,应原地不动,用草席、篷布、塑料布等物覆盖。如有受伤人员,应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要用白灰、石头、绳索等和将伤员倒位描出。如一时无过往车辆,应马上动用肇事车将人送往医院,并且要留人员看护现场,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在抢救伤员中,如伤员身体某部位正压在车轮下,要注意不能用驾车前进或后倒来抢救,正确的做法是用千斤顶把车轿顶起,将伤员救出。
若无人伤亡时,应迅速抢救物资和车辆。如属贵重物资或危险物品,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物体的位置,如属一般物资,可以待现场处理完毕后再行处置。
3、保护原始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对于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情况,正确处理事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无论现场对已是否有利,都不应破坏、伪造,同时要制止对方伪造现场的企图。
现场保护的内容有: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良,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
现场保护方法是:寻找现场周围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对于过往车辆,应指挥其在不破坏现场的情况下,从旁边或绕道通行,实在无法通过或车辆通行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对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亲自或委托他人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在城区应向管辖该区域的交警中队或支队报案,在县区应向该县交通警察大队报告。然后向本单位领导或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警到达现场后,一切听从交警指挥且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等。
以上这些对事故现场处置的一般方法,在具体情况下可灵活应用,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为及时、准确地处理交通事故创造条件。
三、道路交通事故三大特点
1、事故死亡人数多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多,不仅表现在绝对数量较多,而且单位事故的死亡人数也多。资料显示,虽然我国的年交通事故绝对数不是最多,但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各国中确实最多的。
2、事故总数有所减少,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由于工业化国家的道路运输发展与我国比较相对超前,因此,一些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已度过了高峰期,目前呈下降或平稳的态势。从2004年开始,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逐年递减,目前死亡总人数仍约有6万多人,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3、高速公路事故率大大高于普通公路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里程的快速增长,高速公路网逐步承担起主干线的运输任务,年平均行驶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现已成为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速度过快,因此,无论是驾驶人和车辆的适应性,还是高速公路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都还处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在此期间,我国高速公路上的事故异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