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百科 > 如何申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如何申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一、如何申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

  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苏州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如何申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期限要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