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询问
一、交通事故怎么询问
第一、重视现场询问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现场还没有建立完备的心理防线,此时进行询问能轻易地突破其心理防线,增加笔录的真实性。错过了现场询问,可能导致当事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事故的利害关系,和各方串供,致使其对某些关键问题拒不承认,有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取得突破,使办案陷入被动。通常在现场因为条件简陋,警力有限,我们可以通过摄像、录音等方式询问。
第二、了解案情,做好询问的准备
在询问前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案情、证据情况。了解、熟悉案情有助于办案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提高问话的效率。在问话前,一是对已有的现场相片、勘查笔录、现场图等证据进行深入分析,理清在问话中有哪些可以利用的“武器”;二是明确要重点查清、重点印证的问题。
2、摸清问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一是了解其人生轨迹、职业特长、性格特点、社会关系以及是否有前科等;二是观察问话对象的面部表情、体态动作等动态信息,要从这些细微的变化中判断问话对象的内心变化,及时调整问话策略,掌握主动权;三是分析问话对象的心理。了解问话对象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如案件的事实和情节、案件后果、与同车人关系、与其感情最深的人等。
3、列出问话提纲。问话提纲一般包括问话的目的和要求、问话的步骤和重点,寻找提破口,采取的策略和方法等,以提高问话的针对性、周密性、有效性。
第三、注重笔录的逻辑顺序
为避免询问笔录杂乱无章,可以按照以下逻辑顺序来询问:
1、人、车、道路环境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询问当事司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曾经发生过事故、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情况、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经历等。
询问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与当事人的关系等。询问肇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型号、颜色、年检情况、安全性能、保险情况等。必要时问清被询问人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询问证人时问清与当事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2、行驶过程。主要内容包括:何时与何人从何处出发、目的地、何处何时停车、更换驾驶员的情况、停车休息情况、一路餐饮情况。
通过询问行程以便了解被询问人连续行驶了多久,有没有疲劳驾驶、精神状态如何。我们还可以将询问的时间再往前推,询问当事司机进入高速公路前的情况,比如说进入高速前驾车多久、午饭晚饭有没有饮用含酒精类的饮料等等。从哪里来准备到哪里去,有没有什么急事,时间上赶不赶等等。
3、事故发生前的情况。包括:问清事故发生前路段情况、天气情况、交通状况、事故车辆行驶在路面位置、车速、档位等。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怎么询问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