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如何划分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如何划分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第一,一般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第二,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