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如何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一、交通事故中如何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的缴纳标准
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金,应按照财产案件标准进行赔偿。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交纳50元至100元。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