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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交通事故中处理不当如何处罚

  一、交警在交通事故中处理不当如何处罚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如果感觉交警处理的不公平,可以在拿到认定书的3日内提出复议,交警队的事故责任鉴定委员会受理后,会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如果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一法院判决为准的。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感觉交警有意偏袒另一方的,可以直接到交警的督查办投诉,也可以直接找交警队的领导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交警在交通事故中处理不当如何处罚

  二、交通事故协商处理的方式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