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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1、扣留车辆;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拖移机动车;

  4、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5、收缴物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此外,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有人力、有经验,由公安机关现场处理纠纷,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和降低诉讼成本。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二、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流程需要多少天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相对较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一般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过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