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如何定义交通事故赔偿
是指因交通事故而遭受巨大精神痛苦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就事故产生的精神损害向有关事故责任人请求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
二、车祸伤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赔偿项目(人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申请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除以上项目之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上述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原告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应当考虑一下两个因素:
1、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由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当事人在选择法院起诉时,应当对比事故发生地法院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作出正确的选择。
2、诉讼便捷。
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原告必须考虑所选择的受诉法院是否方便诉讼,以节省诉讼成本。
另外,对于被告住所的确定,应当予以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确定被告住所地法院时应当事先做好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