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车辆连环相撞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处理
一、河北车辆连环相撞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处理
12月10日,河北邢台南和县澧河新桥发生交通事故,数十辆车连环相撞,不少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南和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事故是因大雾天气路面湿滑所致,车辆都是剐蹭或追尾,目前没有人员伤亡。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停车避险
事故发生后,应马上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后面的车辆,防止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2、拍照取证
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车辆受损,人员伤亡。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双方可以将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然后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3、事故、保险报警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如果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或者其他情形认为有必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4、撤离现场,确保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同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5、等待交警,解决纠纷
交警到场后,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情况严重,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若是因为天气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由于不是人为的,因此责任无法判定在车主身上,造成的车辆损失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赔偿。
二、车辆相撞保险怎么赔偿
在撞车事故中,由于所负责任不同,索赔的程序也不尽相同。但是最好立即保护现场,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会同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第三方)逐项清理、定损。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等。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施行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