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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的财产证据有哪些

  一、受害者怎么进行交通事故索赔

  1、起诉时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受害者怎么进行交通事故索赔

  2、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3、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4、保存相关证据

  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交通事故索赔的财产证据有哪些

  二、交通事故索赔的财产证据有哪些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6、机动车行驶证;

  7、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8、行驶线路等证明。

  三、交通事故索赔期限是多久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