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起诉肇事人和保险公司如何确责
一、同时起诉肇事人和保险公司如何确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规定了如果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起诉肇事人和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般由受损害的类型和受损害的严重性来决定的。造成了被损害人身体受伤、残疾甚至是死亡的情况,一般来说,诉讼的有效期是一年。财产被损害了,如货物被撞烂、车子被撞毁等情况,可以诉讼的时间一般是两年。既遭受了身体上的损害,而且其财产也遭受到了损害,这种情况的话,两种损害是分开进行计算的。交通事故发生了,往往就会有人的人身安全、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这种损害要得到赔偿,就需要上诉。
这一般由受损害的类型和受损害的严重性来决定的。
1、人身损害
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造成了被损害人身体受伤、残疾甚至是死亡的情况,一般来说,诉讼的有效期是一年。
2、财产损害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损害人没有遭受身体上的损害,而是自己的财产被损害了,如货物被撞烂、车子被撞毁等情况,可以诉讼的时间一般是两年。
3、复杂情况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被损害人既遭受了身体上的损害,而且其财产也遭受到了损害,这种情况的话,两种损害是分开进行计算的。
也就是说,两种损害都有的话,两种损害分开来,各算各的,身体上的损害,如伤残、死亡等,诉讼的时效是一年;如果是财产上的损害的话,诉讼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两年。
4、诉讼时效
对于诉讼的时效,有几点要说明:
(1)诉讼的时效,其计算方式,不是从交通事故发生的日期算起的,而是从被损害人知道自己被损害的时候,这个日期算起的,而且诉讼有效期限,也只是对于一直没有上诉的情况来说的,若是你已经在上诉了,或者一次上诉不成功而一直上诉的,这样是不算入诉讼有效期限里面的。
(2)人身损害的情况,诉讼的有效期限的计算,是要根据伤情来看的,若是伤势非常的明显,但没有严重到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有效期限一般是从受伤之日算起;若是伤势严重到要住院治疗的地步了,那么有效期限从住院治疗康复的日子算起;若是伤势很轻微而且不易发现,那么诉讼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从伤势被发现的那天算起。
(3)当然了,这些伤势得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而不是别的原因造成的。
(4)对于在因为伤势严重而住院治疗结束后或者是在进行了伤残鉴定之后,并且参与了事故调解的情况,诉讼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从调解结束之后开始计算交通事故的诉讼有效期限。
总之,一般来说,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较短,只有一年;而财产损害的诉讼时效长一点,有两年,而受损害超过了二十年,则无法追究事故人任何的法律责任了,此被损害不再受法律保护。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