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界定交通肇事为民事或刑事责任
一、怎样界定交通肇事为民事或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因为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关健要看肇事者所负的事故责任。如果肇事者因事故致1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或者因逃逸、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不负刑事责任,应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怎么认定交通肇事行为
第一,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释》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第二,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第四,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