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垫付费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垫付费用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二、保险公司垫付标准
1、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2、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三、交强险标准保费是多少钱?
交强险保费标准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车险公司是承保交强险费用,车主可以到车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主要是看车主的车型种类,不同种类投保费用各不相同。
每个车主必须按照交强险保费标准投保交强险,不然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另外,每位车主具体所交交强险多少钱是按照国家制定的基础保费,根据一定的浮动费率公式计算出来的。基础保费是指保监会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应车种对应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实行的是“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制度,第一年是参考基础保费投保,如果在规定的保险期限内不出现责任事故和严重的违章行为,在续保时就有相应的优惠,费率下调;反正则费率上涨,续保时就会多交保费。
目前一辆6座以下的私家车,第一年的保费是950元,从第二年开始,交强险的保险费用将和上一年度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如果上一年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不浮动,如果上一年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0%,如果上一年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费上浮30%,如果上一年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10%,如果连续两年未发生,保费下浮20%,如果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发生,保费下浮30%。需要提醒广大车主的是,由于近年来酒后驾车伤人事故频繁发生,鉴于该事故的恶劣影响,自2010年起,国家出台规定将酒驾和交强险保费联动,如果上一年发生酒驾,交强险的保费最高上浮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