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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1、善用病例本。有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往往要到门诊或其它治疗场所治疗,他们花了钱,却没有在病历本上体现出来,以至在将来索赔时都无法得到赔偿,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病人所有的花费都必须与病历本或者处方相符,否则不予赔偿。所以,交通事故受害人花每一笔钱,都要保留好发票和相应的处方或者病历本。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伤情在入院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过了一阵子才检查出来,一定要医生在病历上写明,否则,会影响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金额。

  2、伤好再出院。有些交通事故受害人非常善良,伤没好,就急忙出院,这是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如果是车方主责或全部责任,受害人一定要把伤全部治愈再出院,因为受害人住院期间的大部或全部损失车方都要负责任赔偿的。即使是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也应该把伤治好再出院!因为身体是自己的,伤未治好,将会使自己痛苦一辈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钱的问题,赔偿款问题,可以交给专业律师去处理!

  另有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医生已经建议可以出院了,却仍然呆在医院不走,为的就是住院期间的那点伙食费和误工费,却错过了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最后评不上或者评了较低的伤残等级,自己却吃了大大的哑巴亏!

  所以,啥时候出院最合适,最好在出院前办好律师委托手续,按照专业律师的建议去处理。

  3、出院时办好相关证明。出院时,医院会出具相关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应当详细列明休息时间、加强营养情况,护理情况。同时,还要注意保寸好医药费、住院费发票,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

 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的流程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

  5、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任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