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2、尸体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上级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15日。
二、交通事故处理步骤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
3、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
6、向法院。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
三、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保险单凭证。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享有索要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可是自己却不去主张,那么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硬塞赔偿金给你。所以,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是多久的解答。针对不同交通事故的情况,其处理期限也是有不同规定的。在暂扣车辆的情况下,处理期限为20日,若有特殊情况则可以延长20;在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时候,处理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