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填写要求
一、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填写要求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交通事故可以立案的期限为24小时(即一天)。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另外,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起诉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什么是调查取证
1、国家机关的调查取证权
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其他行政机关在其行政职能业务领域的调查取证权。
2、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概念: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这是律师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也是律师顺利执业的保障。
特点:
1、律师进行证据调查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2、律师的刑事调查取证权偏重于对委托人有利证据的收集。
3、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意义:
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没有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国家不是法治国家。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完善具有很重大的意义,它的完善不仅有利于保障辩护律师的实体性权利,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它还有利于促进控辩双方的平衡,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正义的实现。
三、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如何填写
1、报案时间、接报人姓名
2、事故地点
3、报案内容
这是该表格填写的重点,应详细叙述报案人报案的基本内容,亦即目睹的交通事故发生经过或发生后所见到的情形。具体说,应写清何年何月何日,报案人在何处发现或目睹了何交通事故,抢救伤者结果如何等,文字要简练,叙述的线索要清晰;
4、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主要填写清本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死亡情况,如死亡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作者的写法亦如上,并写明其正在实施抢救。如涉及到财产损坏,还应写明财产的物品名称,损害程度等;
5、办案人意见
此栏目应由案件承办人写出如何处理的意见,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的规定,请予立案”并签名,注出签署意见的日期;
6、领导批示栏
由领导签出意见,作为履行审批手续的依据。如“同意立案”等,并签名,注出签署日期。表格格尾底部写明填表人的姓名及填表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