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额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例如:钱某为某保险公司职员,某日驾驶摩托车前往某地处理保险理赔事宜。行至某地段驶,前方有两辆运送灰土的卡车会车,由于两辆车车速较快,卡车司机未在会车时刹车,也未尽早发现在路的一侧骑摩托车行驶的钱某,会车过后,卡车司机发现钱某时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沉重的卡车凭借惯性向前冲去,钱某躲避不及,被撞飞至路边的水沟中,经及时抢救,钱某脱离生命危险,但钱某头部和腿部严重受伤,经有关部门认定,钱某被评定为二级伤残。事故发生时钱某35岁,其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北部某省会城市,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表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为10000元,钱某可获得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为10000元/年× 20年×二级伤残系数=200000元×二级伤残系数(二级伤残系数一般为90%,即评定为伤残一级,按全额赔偿;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作为赔偿系数,交通事故处理可予参照)。
二、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标准与伤残级别、受害人户口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密切相关。
三、遇到交通事故赔偿,哪些程序需要注意
(一)自行协商解决
保护好现场后,对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后做好拍照、记录,避免交通认定书出现问题,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无发生人员伤亡,可先行撤离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成因及认定无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有人员伤亡,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二)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
若协商不成或对交通事故的成因及认定有争议,各方当事人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组织调解的,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三)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1、若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自行向当地有关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2、若是自行起诉,要注意提交证据资料,例如: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驾照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交通事故的认定书、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治疗、鉴定情况与赔偿有关的相关证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