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维权要走哪些程序
原来,小周的母亲15年前独自一个人来到我市生活。前不久,她在自己租住的房屋附近与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伤势严重。住院治疗一周,车主没有垫付任何费用,小周的母亲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4万元。因为在我市无人照料,小周想把母亲接回老家,可事故要等到半年以后才进行伤残鉴定,确定赔偿数额,正在上大学的小周感到为难了。
后来,小周想到了法律援助,于是鼓起勇气走进了法律援助中心。听了小周的讲述后,海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为她开辟了“绿色通道”:当日完成受理申请,并指派了律师全程帮助小周母亲代理此事。
海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案件39件。统计历年的数据,发现此类援助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值得一提的是,遭遇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维权时,何时进行司法鉴定,要走哪些程序?许多市民并不清楚。
该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需要在受伤六个月以后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而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经由专门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做出鉴定,然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市区及各县都有司法鉴定机构,市民可以拨打法律援助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