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查询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查询
查询方法
互联网上是查不到的,必须到公安车管所的专用网站才能查到。
由于地区不同,举例说明:
如:地区北京交通管理网:http://www.bjjtgl.gov.cn/
打开网址,在安全宣传警钟长鸣案例查看即可。
二、事故赔偿
法律法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按照起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近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三、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要如何审查
从程序上审查判断
1、对制作主体资格的审查。《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等均要求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
2、对制作时间的审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如果发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怠于取证而影响责任认定的情形,则有理由对事故认定书的及时性、准确性产生合理的怀凝。
3、对制作形式的审查。《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内容和形式均作出了规定,那么有必要对当事故认定书中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审查。
4、对送达程序的审查。即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送达手续是否规范,且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并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
从实体上审查判断
1、审查事实认定和证据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管部门的取证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合法,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2、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主要是指审查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违章行为与所引用的交通法规条款是否相对应,用语是否规范。
3、审查当事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然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事故认定没有必然的联系,有违章行为并非必然要对事故的发生及后果承担责任。
4、审查事故认定是否符合认定规则。审查事故认定有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事故认定的规定,尤其是责任认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