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辆定损金额谁说了算
一、新车辆定损金额谁说了算
1、在保险公司和物价局的价格认定中心所评估的价格有冲突时,法院只采信物价局的评估。
2、乙方在委托物价局做评估是不一定要通知甲方以及甲方保险公司。
3、如果甲方不认可乙方的评估结果,可以申请上一级物价部门对价格进行重新评估。
如果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和实际损失相差较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应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或要求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 鉴定。通常车主可以要求修理厂预估合理的配件费和人工费,然后直接将预估总额作为诉讼请求。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该请求,即由保险公司申请鉴定,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事故车辆定损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交由交警部门进行统一保管;
2、不管事故发生在哪个城市,发生在什么时间,一定要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会及时派出勘察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勘察人员会根据事故现场进行责任划分,确定理赔款的给付比例。值得提醒的是,进行事故车辆定损的时候,各方当事人都应到场;
3、等到所有工作结束后,事故车辆可以送去修理厂进行维修。一般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车定损结果会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出来;
4、根据车主提供的维修发票,再加上定损单,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车辆定损注意事项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