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及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及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误工费
【误工时间】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 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N=【a.20年(年龄
b.80年-实际年龄(60岁
c.5年(年龄>75岁)】伤残级别计算公式
1.基数*N*100%
2.基数*N*90%
3.基数*N*80%
4.基数*N*70%
5.基数*N*60%
6.基数*N*50%
7.基数*N*40%
8.基数*N*30%
9.基数*N*20%
10.基数*N*10%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就)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M=【a.18-实际年龄(年龄
b.2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
c.5年(年龄>75岁)】
M*基数
(十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十二)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十三)死亡赔偿金: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P=【a.20年(年龄
b.80年-实际年龄(60岁
c.5年(年龄>75岁)】基数*P
(十四)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原则
(一)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二)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四)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致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后所导致的人体伤残。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分为10级,从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的具体数额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以下就鉴定的相关事项作一简述:鉴定的申请时间:应在治疗终结时。 鉴定的申请部门:向交警部门申请。 鉴定所需材料: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医院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的复印件;
4.有被抚养人的,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鉴定机构,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因损伤所导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并以人体创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交警部门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评定伤残等级或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申请重新评定,也可以在法院诉讼中由法院委托重新评定。
三、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事项
1、事故现场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2、马上停车
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3、发出警示
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4、情况估计
迅速估计现场情况,事故涉及多少人?受伤人员数量及状况?涉及多少辆车?漏出的燃油是否会着火?现场是否有人受过急救训练。
5、护理伤者
切勿移动受伤者,除非伤者面临危险(如着火、有毒物体渗漏),因为您的移动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伤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则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确实懂得怎样护理伤者;不可给伤者喂任何食物或饮料。
6、防止危险
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露;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7、马上求救
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定点的路边的求救电话。求救时详细说明发生意外的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
8、记录现场
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如证人在另一辆车中,要立即记下车牌号码);记下交通方向、交通灯的信号、行车线、交通标志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纸画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草图;如备有照相机,最好将事故现场及车碰撞的部位拍下来。
9、互换资料
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车辆注册地;司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电话号码;驾驶执照号码;车主姓名及住址(有时车主与驾车人不是同一人);保险公司及保单号码。还要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日期及地点;时速限制及对方车的时速估计;发生事故的车辆数量;对方车辆的乘客数量(分成人、小孩)
10、及时报案
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
11、人员转移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不要在路上逗留,迅速转移至路外或者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