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百科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写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写复核申请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写复核申请

  申请人:陈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乡XX6号院,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X月XX日下发的X公交认字[20XX]第7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一)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X月XX日下发的X公交认字[20XX]第7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事实和理由:

  1、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X公交认字[2014]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X公交认字[2014]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XX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陈XX所驾驶的豫DKEX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XX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XX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陈XX所驾驶的豫DKEX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2、认定申请人和刘XX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XX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XX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XX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陈XX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陈XX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陈XX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XX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14年7月25日下发的X公交认字[2014]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陈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X律师

  二零XX年X月XXX日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写复核申请

  二、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怎么复核

  1、什么时候要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复核申请提交之后,交管部门怎么处理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3、复核受理日指的是哪天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4、审查申请的内容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5、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怎么处理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6、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有什么情况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1)事实不清的;

  (2)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错误的;

  (4)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5)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7、复核结论什么时候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三、交通事故不能复核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将下列的四种情况排除在复核范围之外: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对第一种情形,因为法院已经受理民事诉讼,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法院的审查相比较而言会更严谨。同时,根据法院最终解决原则和司法便民原则,行政权不能左右司法权,不能因为复核而使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久拖不决,从而浪费司法资源,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

  人民检察院已经批捕的案件,基本上已经对证据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和审查判断。这时,如果还受理当事人的复核申请,会影响到肇事者的刑事追究。也可以避免当事人通过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内幕交易”来改变定性,达到免受刑事追究的目的。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对责任认定不服,完全可以自己或委托专业律师在法庭展开辩论,最终由主审法官来根据各方说辞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