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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无过错是否也要担责

  一、机动车无过错是否也要担责

  道路交通事侵权责任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原则,机动车一方即便无过错,也须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只有事故是对方故意行为引起的,机动车一方才可以免责。

机动车无过错是否也要担责

  二、机动车的事故预防措施

  "十次事故九次快。"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靠马路右侧行驶 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载物规定、载客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 听从交警指挥。"

  应急要点: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2、造成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2报警。

  3、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

  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警方提示:

  1、不要驾驶有机械故障的"带病车"上路。

  2、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

  3、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4、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主动避让火车,坚决杜绝强行、闯行通过道口的行为。

  5、女性驾车路段应保持到短程或中短程,因车中油气和密风状况对易贫血女性有负面影响,若加上体力不支对此类女性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对于一段时间未行过车而生疏的女性,需要慢慢行驶,以及行车注意。

  三、机动车类型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2、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3、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4、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5、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6、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7、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8、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9、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10、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11、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12、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13、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14、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15、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16、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17、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18、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