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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一、交通事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1、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两个2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

交通事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2、基本特征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二、过度医疗的概念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

  三、过度医疗的基本特征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