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该做什么
一、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该做什么?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1、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
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3、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该做什么
现场调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3条内容,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其他调查工作。
二、交通事故中破坏现场的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现场遭到破坏的情况下,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责任认定:
第一,如果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的,破坏现场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如果事故现场不是被当事人故意破坏的,而是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比如由于暴雨等受到破坏,则由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较重的举证责任,如果在现场遭到破坏后,不能举出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那么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