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百科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程序正确性、合法性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了适当的划分认定,应当定案依据。如果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符合以上条件,并且双方当事人对此没有持有异议,那么该份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一种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二、从认定书的审查角度来确定其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据,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证据使用的必然要求。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经过审查确认,才能依法确定其证明效力。

  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

  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经过审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要符合质证、不对等原则,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并且在举证方面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

  三、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确定其效力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法规程度上是被赋予法律效力,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但是一方当事人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该份认定书就失去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