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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申请书模板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xxxx年x月x日生,住xx市小区x区x号楼xxx室。

  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男,xxx别克牌车辆所有人,住xx市xx号。

  请 求 事 项

  请求对车牌号为xxxx的车辆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扣押。保全额为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事 实 和 理 由

  20xx年x月x日,xxx驾驶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xxx的别克牌机动车行至文档路派出所路口处时与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人受伤住院治疗,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申请人需依法索赔,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

  望贵院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xx年x月x日

  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