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协议
车祸赔偿协议
甲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XX时左右,甲方XXX驾驶自驾车(车牌:xxxxxxxxx)在”某地”与乙方XXX发生刮擦事故。由于甲方为新手驾驶,事发当时天黑下雨无光,路况不佳,造成事故发生。事发当时,由于动静较小,甲方不知发生事故,第二天接到交警部门通知,方晓得发生交通事故,甲方立即赶赴医院探望伤者并积极承担责任,配合检查、治疗。经医生诊断乙方为头部轻微创口伤。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遭受的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具体的赔偿事宜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
一、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当天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共计:XXXXXX元人民币(XXXX元整),(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医药费,交通费等元)。
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第一条的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包含乙方因此次事故所需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等全部交付甲方,并保证票据的真实性。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赔偿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画押、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X份,甲方、乙方及交警部门各执X份,X份协议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XXX
乙方签字(手印):XXX
协议证明人签字:XXX
协议地点:XXX市XX区XX街道XX号
协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