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的立案准备
1、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书,即通常人们所说的“起诉状”。起诉书应当根据被告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起诉状上的具状人的签名必须是原告本人,而不是起诉书的代书人。
2、证明个人身份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单位的话,需要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立案的话,还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签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位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者是其他公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上应该写明授权的权限。对于全权委托书,不能只写“全权代表”四个字样,而也应该写明授权的范围。
4、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证据清单包括的内容有:①证据名称;②证明内容;③证据来源;④证据形式;⑤证据数量。证据材料应当和起诉书一样,按照被告方的人数来准备相应的副本。 对于证据清单的制作,可能有的法院它会在立案时就要求当事人提交一份证据清单,对于当事人而言,证据清单的制作也有相当的好处。首先,主动制作一份证据清单可以便于自己了解已经提交的材料和尚未提交的材料,哪些证据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哪些证明相关事实的证据还没有提交。同时,证据清单还可以帮助对方当事人了解诉讼证据,方便双方在庭审时进行证据质证,节省诉讼时间,更快速解决纠纷。
在交通事故诉讼的实践中,如果被告是单位的话,法院会要求起诉方提交被告单位的有关基本信息,比如说,单位的全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具体地址等。这主要是方便法院确认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获得单位的基本信息,起诉方可以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查询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