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
更新时间: 2020-04-15 13:34 热度: 425°
1、15天问题说明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的,如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且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之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首先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这才可以进行评定。假如受伤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一律视为一般受伤。
其次,如果说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
2、经典案例
2015年3月21日,案外人苏某驾驶辽F×××××号大型普通客车在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温泉路火车站南侧路段快车道内停车下乘客时,将下车的原告张某刮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案外人苏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往丹东市公安医院住院治疗62天,经诊断为右尺骨骨折。原告住院期间,委托第三方代理索赔事宜。经第三方律师调查取证并审查其相关赔偿证据,认为案外人苏某系丹东GJ公司职工,发生事故时系履行职务行为,赔偿主体应为丹东GJ公司,且该公司的肇事车辆在Y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为此,在张某出院后的第四天,第三方律师代理张某,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后,人民法院委托,法医司法鉴定部门对原告的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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